食品微生物检样与采样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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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硅仪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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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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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大豆分离蛋白样品10倍稀释后若仍粘稠,可在不改变检验原理的前提下调整稀释倍数。
Q2:果蔬汁检测前“按需”调节pH,通常指稀释后若pH仍低于5则需调节。
Q3:无菌工艺饮料出厂检测可根据污染程度直接用原液检测微生物,无需强制做多个稀释度。
Q4:GB 19302-2025中前处理稀释方法针对大肠菌群,适用于粘稠的发酵乳样本;新标准对酵母菌无要求,需在生产过程中控制。
Q5:样品稀释可先称25g样品,再加225mL无菌稀释液,稀释液允许称重。
Q6:坚果制品无菌操作可隔无菌袋敲碎,用无菌镊子取样。
Q1
像大豆分离蛋白样品10倍稀释后,还比较粘稠,吸取样品的时候该怎么处理?
果蔬汁检测前,检样按需进行调节PH,如何理解“按需”?
常规认为样本稀释后如果PH值依旧低于5,还是要调节PH。
无菌生产工艺的饮料样品(通常带菌量很低),出厂检测时必须做2到3个稀释度吗?可以直接原液检测微生物吗?
GB 19302-2025《食品安全**标准 发酵乳》标准中微生物表:前处理稀释方法:是否仅针对大肠菌群?是针对固体和半固体的样品?液体样本也要这样处理吗?新的标准里没有注明酵母菌限制,这个是否可以认为国标对发酵乳的酵母菌不作要求呢?
是针对大肠菌群;标准是针对发酵乳,样本状态相对粘稠,要按照标准和样本实际情况进行处理;新标准发酵乳产品标准不做酵母菌检测要求,在生产过程中进行控制。
样品稀释标准要求中,称取25g的样品置于盛有225mL的无菌稀释液中,能否称完样品后,直接加无菌稀释液?稀释液是否可以称重呢?
可以先称量样品,在加225mL稀释液,稀释液可以称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