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硅仪科技!

销售热线:136-5192-3355


实验室项目采购管理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2-12-09 | 1435 次浏览 | 分享到:
在实验室项目建设中,实验室用房、仪器设备、实验材料等是运用自身的设备和技术力量自建自制还是直接外购,是每个组织不可避免地要回答的问题。每个实验室项目所涉及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的范围极为广泛,所幸的是,对其中的很大一部分实际上无需考虑去制造生产。像纸夹、铅笔和橡皮这样的文具,诸如电脑、投影仪和稳压电源这样的电器,由于已实现了生产的专业化、规模化,所以除了它们的专门生产厂家,对于别的组织来说,去制造这样的标准化产品是不经济的。

1.能力因素

当组织没有自建自制能力或能力不足时,就要以外包或外部采购的方式来满足自己的需求。

 

2.效益因素

如果自制实验仪器设备导致实验室经费支出增加同时自用量很少,无法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时,向市场采购反而更好。对于教学实验室,自制实验仪器设备可以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可节约经费,故应提倡和鼓励自制。

 

3.质量保证

当供应商的技术能力与质量管理较差时,买方自制有利于质量的提升与保证,并符合特殊设计的需求。而对于自制物品若技术并不专精,对提升实验仪器设备质量无明显作用时,以向供应商订购为宜。

 

4.技术风险 

关系到实验室自身的专利、技术机密或国防安全时,不宜轻率委托外界机构来产制,以防泄密,并可保持品质技术**。

 

5.其他因素

对于有些试制品因技术尚未成熟,为避免供需双方的困扰仍以自制为宜。对于结构复杂的产品,其各项零件的制造都有独特的技术或材质买方没有**自给自足的能力,至少部分需要向外订购。

 

一、实验室项目采购管理概述

1.实验室项目采购管理的重要性

实验室项目的建设与实施有三种基本方式:自行开发、定制开发和定购产品。由于实验室项目的特殊性、综合性和专业性,科教文卫和企事业单位的大中型实验室项目,一般都采用委托专业的实验室设计建设公司定制开发或定购实验设备仪器的方式进行,如实验室的土建项目需要选定承包商来提供施工服务,实验室的技术援助项目需要聘请咨询专家等。这些项目称为利用外界资源的实验室项目。通过从外界获取资源,实验室项目组织者可以在需要的时候从外部获得专门技能和技术。从另一方面说,采购费用往往占整个实验室项目费用的绝大部分,因此采购工作是实验室项目实施中非常重要的一环,甚至关系到实验室项目建设的成败。如果采购工作方式不当或管理不得力,不仅会影响到项目的顺利实施,而且会影响到项目的预定目标,严重者还会导致实验室项目的失败。

 

许多成功的利用外界资源的实验室项目,常常归功于好的项目采购管理。采购(Procument)就是从外界获得产品或服务。采购这个术语被广泛用于政府行为中;许多企业使用购买(Purchasing)这个词;在实验室行业中,多使用“外购”(Outsourcing)这一术语,许多实验室项目都要使用外购的产品和服务。采购是实验室发展的必然,它是一个正在兴起的领域,了解实验室项目采购管理对实验室项目组织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2.实验室项目采购管理的定义 

实验室项目采购管理是指在实验室项目整个实施过程中,有关实验室项目组织为完成项目可交付成果,而从外部积极寻求和采购项目所需各种资源的管理。项目所需资源基本上分为两大类:产品和服务。产品包括实验室用房、仪器设备、实验用材料、能源等各种类型的物资;服务包括劳务、咨询、设计、管理中介等各种活动。

 

3.采用外购设备仪器和服务的原因与目的

(1)节约建设和管理经费:采购成本(建设费用、实验材料、仪器设备、运行费用等)是成本控制的主体和核心,降低固定成本和经常性成本。

 

(2)把重点放在核心业务上。

 

(3)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

 

(4)得到技能和技术。

 

(5)提供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灵活性。

 

(6)降低风险、提高责任性:在实验室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即使有1%的设备和材料不能及供应,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也将被迫中断。

 

(7)政策,行规、义务范围的限制。

 

二、实验室项目采购的内与外延

1.实验室项目采购的含义(内涵)

采——选择,购——取得。实验室项目采购不同于一般概念上的商品购买,还包括除了购买之外,用租赁、借贷、交换等各种途径取得或通过努力从系统外部获得资源使用权的过程。


2.实验室项目采购的内容与形式(外延)

(1)按采购内容可分为实验仪器设备、土建工程、咨询服务三种采购

 1)土建工程采购(有形采购),是指通过招标或其他商定的方式选择工程承包单位,即选定合格的承包商承担项目工程施工任务。

 

2)实验仪器设备采购(有形采购),包括硬件如试管、烧杯、计算机等,和软件如系统软件、管理软件、工具软件等。还包括相应的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培训、初期维修等。


3)咨询服务采购(无形采购)。可分为以下四类:

a.决策阶段——项目投资前期准备工作的咨询服务。如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

 

b.设计招投标阶段——实验室工程设计和招标文件编制服务。

 

c.施工阶段——项目管理、施工监理等执行性服务。

 

d.其他——技术援助和培训等服务。

 

(2)按采购方式可分为招标采务采购和非招采购

1)招标采购主要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2)非招标采购主要包括国际、国内询价采购(或称“货比三家”)、直接采购、自营工程等


三、实验室项目采购的方式与原则

1.项目采购的方式——“管”

(1)招标采购:招标是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

1)公开招标:是由招标单位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工具发布招标广告,凡对该招标项目感兴趣又符合投标条件的法人,都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单位提交意向书,由招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核准后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

 

2)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必须有3家以上)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单位提交投标意向,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

 

(2)非招标采购 

1)询价采购。即比价方式,一般习惯称作“货比三家”。适用于项目采购时即可直接取得的现货采购,或价值较小,标准规格的实验仪器设备采购。

 

2)直接采购。直接采购是指在特定的采购环境下,不进行竞争面直接签订合同的采购方法,它主要适用于不能或不便进行竞争性招标、竞争性招标优势性不存在的情况下。

 

3)自营工程。是指由于实验室项目的特殊要求以及成本收益的限制,利用组织自身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自己制造或提供所需的实验仪器设备或服务。

 

2.项目采购的原则——“理”

(1)经济性和效率性

含义:投入单位货币或单位时间对应的产出。

 

要求:实验仪器设备和土建工程的采购,需要讲求经济性和效率性,两项占到采购额的90%。咨询服务采购主要讲究质量,经济性属次要。

 

表现:优良的质量,合理的、较短的时间。

 

(2)均等的竞争机会

含义:合格竞争者,均等的机会。

 

表现:①参与均等。所有合格竞争者均有资格预审、投标、报价;②来源均等。所提供的实验仪器设备、服务和与之相关的配套服务也必须来源于合格竞争者;③评审均等。所有来自合格竞争者的厂商的资格预审申请、投标文件和报价都必须受到公正对待。

 

(3)透明度。有利于提高采购过程的客观性。避免腐败现象,如高价采购拿回扣等。

 

(4)方式灵活。为什么需要采用不同的招标方式?除了竞争性之外,还要考虑其他因素。如采购对象的特殊性,时限要求,采购费用,对供应商的吸引力等。不同条件选择合适的方式。


实验室项目需求建议书( Request For Proposal,RFP)

1.客户视角的RFP

从客户视角上看,是客户向服务商发出的用来说明如何满足其已识别需求的建议书,是客户与服务商建立正式联系的**份书面文件,又称招标书。


2.投标商视角的RFP

从承包商视角上看,是承包商按照招标书编制的项目需求建议书,一般称为投标书。

3.招投标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投标程序如下。


①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②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勘察项目现场。③投标人投标。④开标。⑤评标。⑥确定中标人。⑦订立合同。

 

(1)招标

 1)具有招标条件的单位填写招标申请书,报有关部门审批获准后,组织招标班子和评标委员会

 

2)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

 

3)发布招标公告。

 

4)投标者资格预审。


5)文件答疑

 

6)接受投标方提交的投标文件。

 

(2)投标

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2)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3)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


4)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3)开标。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开标由招标人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4)评标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实验室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组成方式与专家资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条款来确定。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能够*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5)中标。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

 

4.供方选择

又称卖方选择,是指接受多个潜在的卖方的标书或建议书,并运用评估标准选择一个或多个合适的卖方。有时我们把卖方称为承包商、供应商或提供商。

 

.实验室项目合同管理 

在确定中标人后,即进入合同谈判阶段。实验室项日合同判的方法一般是先谈技术条款,后谈商务条款。

 

技术谈判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技术附件内容、合同实施技术路线、质量评定标准、采购设备和系统报价以及人员投入开发的比重等。

 

商务谈判的主要内容,即投标函中的基本条件包括:投标价的优惠条件;质量、工期、服务违约处罚;其他需要谈判的内容。

 

项目采购合同管理就是为了实现实验室项目计划,保证供应商或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而运用各种手段来取各种措施对实验室项目的建设和运行进行管理。在实验室项目的整个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都贯穿其中,是对实验室项目进行**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般来讲,项目采购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①对供应商或承包商工作的监督管理。②采购质量控制管理。③合同变更的管理。④解决纠纷。⑤项目组织内部对于变更的理解。⑥支付管理。

 

1.项目合同概述

(1)项目合同的概念。实验室项目合同是指实验室项目业主或其代理人与项目承包人或供应人为完成某一确定的项目所指向的目标或规定的内容,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协议。

 

(2)项目合同的分类。按合同计价方式,实验室项目合同分为:固定价合同或固定总价合同、成本补偿合同和单价合同。

 1)固定价或固定总价合同

定义:经项目组织和供应商协商,在合同中订立双方同意的固定价格作为今后结算的依据,而不考虑实际发生的成本是多少。

 

奖罚:固定总价合同可能还包括满足或超过既定项目目标的奖励,以及没达到目标的罚款。


比较:固定总价合同对于买方来说风险*小,其次是固定总价加激励费合同。

 

2)成本补偿合同

定义:是指是以供应商提供资源的实际成本加上一定的利润或费用为结算价格的合同。成本补偿合同适用于那些不确定性因素较多,所需资源的成本难以预测又急于上马的项目。类型:成本加奖励费;成本加固定费;成本加成本百分比。

 

3)单价合同合

定义:是供应商每单位产品付出的劳动与劳动单位价格的乘积。这种合同适用于那些比较正规,但是工作量难以预计的项目。

 

说明:单价合同可能是高风险合同,也可能是低风险合同,这取决于项目的性质和合同的其条款。当产品数量或工作任务和范围不是非常明确时,单价合同风险很大,反之较小。


2.项目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的内容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不同种类的合同其内容不一,简繁程序差别很大。签订一个完备周全的合同,是实现合同目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减少合同争执的*基本的要求。司通常包括如下几方面内容:①合同当事人。②合同标的。③标的的数量和质量。④合同价支酬金。⑤合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⑥违约责任。⑦解决争执的方法。

 

3.项目合同的订立

合同订立应遵循以下原则,即不能违反法律的原则,由合格的法人在协商基础上达成协议的原则,公平合理,等价交换原则,诚信原则等。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要的要约,承诺方式。”

 

(1)要约。《合同法》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立同的从表示。发出要约的人被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被称为“受要约人”。在实验室项目招标投标中,承包商的投标书就是要约。

(2)承诺。《合同法》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如标人向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是承诺。承诺即接受要约,承诺也是一种法律行为,”要约”经“承诺”,就被认为当事人双方已商一致,达成协议,合同即告请可以因,承诺可以迟延、可以撤回。


 4.项目合同的效力

合同效力是指合同所具有的法律约力。只有有效的合同才受到法律保护。

 

(1)合同生效要件。合同生效,即合同发生法律约为。合同生效后,业主和承包商按约定履行合同,以实现其追求的法律后果。

 

(2)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相对有效合同而言的,是指合同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内容和形式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被确认为无效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者,合同无效:①一方以欺作、威胁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利益。②恶意中遇,损害**、集体或第三人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众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⑥格式条款及免责条款无效。⑦虚伪表示与隐匿行为。


(3)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是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享有撤销权的机构行使撤权,使已经生效的意思归于无效的合同。如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等原因均可导致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4)效力定合同所谓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如在代理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其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①行为人没有代理权。②合同超过代理范围。③原来有代理权,在代理权终止后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签订合同。发生以上情况时,行为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于以追认。如果被代理人追认,则该合同对被代理人有效;否则,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而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5.项目合同的履行与违约责任

 (1)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等完成各自应承担的全部义务的行为。严格履行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义务,因此,合同当事人必须共同按计划履行合,实现合同所要达到的各类预定的目标。

 

项目合同的履行有实际履行和适当履行两种形式。

 

(2)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没有违约责任制度,“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便成为空话。违约责任制度是保证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重要措施,有利于促进合同的**履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如下责任:①继续履行合同。②采取补救措施。③支付违约金。④赔偿损失。

 

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责任,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合同责任。但如果当事人拖延履行合同责任后发生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责任;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有免责条件,当发生这些条件时,可以不承担责任

 

(3)合同纠纷的处理。解决项目合同纠纷主要有四种方式:①协商。②调解。③仲裁。④诉讼。

6.项目合同变更、转让、解除和终止

(1)项目合同变更和转让

1)合同的变更通常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而改变合同的内容和标的的法律行为。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变更合同。合同变更应符合合同签订的原则和程序。

 

2)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但某些情况除外。

 

3)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4)如果当事人一方发生合并或分立,则应由合并或分立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

 

(2)项目合同解除。合同的解除是指消灭既存的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主要特征:一是合同当事人必须协商一致;二是合同当事人应负恢复原状之义务;三是其法律后果是消灭原合同的效力。合同解除有两种情况: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

 

只有在不履行主要债务、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也就是根本违约的情况下,才能依法解除合同。如果只是合同的部分目的不能实现,或者部分违约,如延迟或者部分质量不合格,一方是不能解除合同的,而应当按违约责任来处理,可以要求违约方实际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

 

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并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项目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者,项目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①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②合同解除。③当事人双方混同为一人而终止。④合同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终止。⑤合同因当事人协商同意而终止。⑥仲裁机构裁决或者法院判决终止合同。